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21〕32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我校各专业现有办学规模及教学资源情况,拟定2021年接收“专升本”的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1
			 | 
			
				070302
			 | 
			
				应用化学
			 | 
			
				5
			 | 
		
		
			| 
				2
			 | 
			
				081001
			 | 
			
				土木工程
			 | 
			
				3
			 | 
		
		
			| 
				3
			 | 
			
				120103
			 | 
			
				工程管理
			 | 
			
				13
			 | 
		
		
			| 
				4
			 | 
			
				120105
			 | 
			
				工程造价
			 | 
			
				5
			 | 
		
		
			| 
				5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
			 | 
		
		
			| 
				6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8
			 | 
		
		
			| 
				7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13
			 | 
		
		
			| 
				8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3
			 | 
		
		
			| 
				9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4
			 | 
		
		
			| 
				10
			 | 
			
				080703
			 | 
			
				通信工程
			 | 
			
				5
			 | 
		
		
			| 
				11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2
			 | 
		
		
			| 
				12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
			 | 
		
		
			| 
				13
			 | 
			
				120901
			 | 
			
				旅游管理
			 | 
			
				3
			 | 
		
		
			| 
				14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5
			 | 
		
		
			| 
				1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11
			 | 
		
	
	学校代码:11077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 
				应用化学
			 | 
			
				5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无机及分析化学
			 | 
		
		
			| 
				生物工程
			 | 
			
				4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土木工程
			 | 
			
				3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工程项目管理
			 | 
		
		
			| 
				工程管理
			 | 
			
				13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工程造价
			 | 
			
				5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机械原理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8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汽车服务工程
			 | 
			
				13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机械电子工程
			 | 
			
				3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4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电路原理
			 | 
		
		
			| 
				通信工程
			 | 
			
				5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2
			 | 
			
				大学英语
			 | 
			
				公共数学
			 | 
		
		
			| 
				旅游管理
			 | 
			
				3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旅游学概论
			 | 
		
		
			| 
				财务管理
			 | 
			
				25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财务会计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11
			 | 
			
				大学英语
			 | 
			
				素描
			 | 
			
				色彩
			 | 
		
		
			| 
				合计 
			 | 
			
				150
			 | 
			
			 | 
			
			 | 
			
			 | 
		
	
	1.各专业“专升本”考试科目为3门,各课程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素描和色彩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时间:5月15日(星期六)。3门课程分别于当天8:00、10:30、14:00开始考试。
	3.考试地点:长沙学院涵虚楼。
	4.准考证打印:5月12日之前,我校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设置考试时间和考试须知,考生在5月12日之后,考试开始前一天可打印准考证。
	5.考生须知: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携带能收听电台的耳机于5月13-14日9:00-17:00到我校涵虚楼试听英语,我校不提供耳机。我校电台耳机频率为74MHz。
	6.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专业不组织考试。
	三、招生录取
	1.录取办法:推免生直接免试推荐录取;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考试成绩,以及“实施两类专项计划”的规定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将参照我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确定。
	2.录取名单确定:依据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公布7天(同时在“专升本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
	3.录取名单上报:7月31日前,我校将正式确定的“专升本”注册学生数据信息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注册审查。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由我校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我校相应专业三年级(2019级)学习。
	四、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有关“专升本”的报名、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3.“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
	4.一经发现在报名、考试、选拔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情况,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选拔考试和免试的资格,已被录取的学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已被注册并上报到省教育厅的学生,我校有权注销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