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湖南工学院;英文译名: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部标代码:11528;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第三条,湖南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处理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院教务处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与省厅协调招生计划工作,协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定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院招生计划分列三种类型,分别为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和免试计划,其中免试计划涵盖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805个,免试生计划95个。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普通计划数
|
1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35
|
2
|
物流管理
|
70
|
3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5
|
4
|
环境工程
|
10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0
|
6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5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7
|
8
|
通信工程
|
27
|
9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5
|
10
|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9
|
11
|
汽车服务工程
|
20
|
12
|
计算机与科学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15
|
13
|
网络工程
|
7
|
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15
|
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0
|
16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35
|
17
|
工程管理
|
15
|
18
|
工程造价
|
35
|
19
|
设计艺术学院
|
建筑学
|
35
|
20
|
产品设计(艺术类)
|
30
|
21
|
商学院
|
会计学
|
120
|
22
|
工商管理
|
40
|
2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24
|
酒店管理
|
70
|
|
合计
|
|
805
|
第十条,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1
|
安全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环境工程概论
③安全人机工程
|
2
|
物流管理
|
①大学英语
②西方经济学
③管理学原理
|
3
|
化工工程与工艺
|
①高等数学
②化工原理
③物理化学
|
4
|
环境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环境工程概论
③环境监测技术
|
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混凝土生产技术
③材料物理性能检验
|
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①高等数学
②电路分析
③模拟电子技术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电路分析
③模拟电子技术
|
8
|
通信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电路分析
③模拟电子技术
|
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①高等数学
②机械设计基础
③工程制图
|
10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机械设计基础
③工程制图
|
11
|
汽车服务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机械设计基础
③工程制图
|
12
|
软件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数据结构
③C语言程序设计
|
13
|
网络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数据结构
③C语言程序设计
|
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①高等数学
②数据结构
③C语言程序设计
|
15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①高等数学
②数据结构
③C语言程序设计
|
16
|
土木工程
|
①高等数学
②土木工程材料
③材料力学
|
17
|
工程管理
|
①高等数学
②土木工程材料
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
18
|
工程造价
|
①高等数学
②土木工程材料
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
19
|
建筑学
|
①大学英语
②建筑设计
③中国建筑史
|
20
|
产品设计
|
①大学英语
②产品设计史
③产品快题设计
|
21
|
会计学
|
①大学英语
②西方经济学
③管理学原理
|
22
|
工商管理
|
①大学英语
②西方经济学
③管理学原理
|
2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①大学英语
②西方经济学
③管理学原理
|
24
|
酒店管理
|
①大学英语
②西方经济学
③管理学原理
|
四、考生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免试生预报名
2月15日至2月21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
(二)志愿填报
3月22日至3月27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志愿。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其中,未参加免试生预报名的考生不能填报免试计划。
(三)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3月27日前按要求缴费。
我校交费方式:3月27日前已报名参加湖南工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通过“湖南非税”微信缴费平台缴纳专升本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在微信中关注“湖南非税”→在线缴费→教育缴费→选择地区:湖南省本级;选择学校:湖南工学院;缴费类别:学费杂费;号码类型:身份证号码,点击进入→勾选缴费,项目完成缴费。
(四)资格审核认定
4月15日前,我校对报考本校的所有考生在网上审核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免试生资格审核和脱贫家庭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两类考生以省教育厅审核认定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省教育厅考试院在网上审核报名资格,考生按要求完成缴费手续,考生根据“专升本信息平台”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六)选拔考试
1.考试时间:
(1)普通招生计划考试拟定于2022年 5月14日(星期六),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2)免试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定于4月23日(星期六)。(《2022年免试生职业综合测试方案》见附件2)。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每门课程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各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见附件。
3.考点设湖南工学院。
4.“专升本”考务工作严格遵守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执行。
5.免考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其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七)录取
1.免试生录取。根据免考生参加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直接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
4.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
5.公示。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18日左右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毕业资格审核。7月5日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学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在所在高职院校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 天及以上。湖南工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防疫隔离登记表详见附件3。
(二)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到达考点后,随时接受考点工作人员体温抽检,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向考场查验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六、“专升本”学生学籍、学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我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2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严格执行我院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三)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字〔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七、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二)我校2022年“专升本”工作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详见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2〕1号)文件。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814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2
学院官网:http://www.hnit.edu.cn/
联系人:肖老师
咨询电话:0734--3452189
监督投诉:0734--3452056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学院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